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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论坛 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11-12 15:49 来源:91论坛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91论坛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为全面禁鞭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本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

三、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拟于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起草了《91论坛 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请社会各界人士在2025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修改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91论坛 径河街道二十四城旁武汉市公安局91论坛 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三店派出所内),并请信封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80488527@qq.com 

联系人:吴警官、赵警官

联系方式:027-8539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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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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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11-12 15:49

来源:91论坛    作者: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91论坛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为全面禁鞭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本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

三、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拟于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起草了《91论坛 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请社会各界人士在2025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修改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91论坛 径河街道二十四城旁武汉市公安局91论坛 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三店派出所内),并请信封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80488527@qq.com 

联系人:吴警官、赵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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