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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论坛 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 公示 (省序号7)

发布时间:2025-12-12 17:00 来源:91论坛 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91论坛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省序号7)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组织开展我市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督查督办暗访,巩固前期整治成效。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督办暗访,严格整治范围,从严落实整治要求。

2.严格把控准入关口,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3.加强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结合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18年省、市启动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开始为期三年沿江化工企业搬改专项战役。省级任务清单中涉及我区共有17家化工企业,现已全部完成关改搬转目标任务。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2家化工企业,通过政策引导、街道帮扶关闭退出;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15家化工企业,通过产线调整、就地改造、企业自主转型等方式,达到安全、环保规范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认真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严格把控项目备案审批关。我区未审批新建重化工园区,未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3.我区无造纸行业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区“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未发现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结合专项行动、信访办理、督查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各类排污单位的执法监管。2025年1-10月,区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罚没金额63.6736万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27-8389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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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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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91论坛 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91论坛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省序号7)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组织开展我市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督查督办暗访,巩固前期整治成效。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督办暗访,严格整治范围,从严落实整治要求。

2.严格把控准入关口,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3.加强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结合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18年省、市启动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开始为期三年沿江化工企业搬改专项战役。省级任务清单中涉及我区共有17家化工企业,现已全部完成关改搬转目标任务。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2家化工企业,通过政策引导、街道帮扶关闭退出;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15家化工企业,通过产线调整、就地改造、企业自主转型等方式,达到安全、环保规范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认真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严格把控项目备案审批关。我区未审批新建重化工园区,未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3.我区无造纸行业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区“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未发现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结合专项行动、信访办理、督查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各类排污单位的执法监管。2025年1-10月,区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罚没金额63.6736万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27-8389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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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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