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91论坛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2)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二、整改目标
切实将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开展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增强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1.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规划引领。配合编制《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明确长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区域布局,严格长江流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3.积极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制定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区问题整改方案,一体推进各年度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4.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制定《东西湖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成立东西湖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各专项行动指挥部,分年度制定任务清单,统筹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5年底前,完成《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中涉及91论坛 企业的关改搬转任务,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5.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按要求组织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园林林业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最大限度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6.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项目支撑。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我区企业申报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环保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多次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专题部署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增强长江大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启动91论坛 汉江北岸绿色转型发展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形成项目库,制定行动计划,规划成果于2022年12月27日通过区土资委会(规委会)审议。
3.我区认真研究制定“东大湖水质未达到Ⅳ类”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彻底整改,不留死角。实施完成内源污染控制、点源污染控制、面源污染控制、湖泊岸线修复、水生态修复、旁支水系治理、周边市政管网综合整治、初雨污染治理等湖泊水质提升工程,落实常态化水质检测、湖泊管护、执法监管等长效管控措施。经过整改,东大湖及周边河湖水质得到较好改善提升,水质稳定在Ⅳ类,整改情况已通过省、市级验收。
4.2022年8月印发了《91论坛 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成立91论坛 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各专项行动指挥部,明确了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年度制定任务清单,印发《91论坛 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和《东西湖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对照省、市2025年度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工作清单谋划东西湖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2025年1-7月汉江舵落口出境考核断面水质Ⅱ类,汉北河、沦河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目标,全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6个湖泊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其中Ⅲ类湖泊15个。累计排查溯源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529个,已全部完成整治。按照《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的通知》,我区列入“清单”企业共计17家,已全部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关改搬转”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印发了《关于做好沿江化工企业长效监管的通知》,要求相关职责单位和部门对“关改搬转”企业做好日常监管等后续工作。
5.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的政策规定,没有办理负面清单指南明确禁止的项目。组织发改、交通、水务、环保、农业、科经等部门,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认真开展了执行落实情况的自查。经过自查,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细则》政策规定,严格遵守落实,没有出现《实施细则》中禁止的行为事项,不受理、不审批负面清单中禁止的项目投资建设。
6.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强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2023年组织申报金银湖水质提升巩固工程、91论坛 乡村振兴及环境提升工程等7个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债项目。2024年组织申报武汉市91论坛 城市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和91论坛 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等2个生态环保领域专项债项目;组织申报高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和91论坛 新能源环卫车辆更新等2个生态环保领域国债项目。2025年组织申报生态环保领域专项债项目1个;组织申报生态环保领域“两重”项目1个。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27-83891610。
91论坛
2025年12月12日